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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4 11:23:0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共有65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7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并根据各专业报考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

  2017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育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不含MBA、MPA、MPAcc)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每人每年15000元,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每人每年15000元。

  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基本学制为2年。

  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提前或延期毕业。

  四、奖、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制定了《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在读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外,还可享受我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奖学金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执行。

  学校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科研成果奖、社会奖学金。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且将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不含MBA、MPA、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入学注册后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新生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每人5000元,申请条件详见《新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优秀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每项成果最高可获奖金10000元。

  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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