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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4 15:36:4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考点留存)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包括复试、录取和入学后均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对填报报名信息时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再确定是否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7年3月底或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亲自到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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