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
2.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2017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计10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uel.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859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