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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7 14:03:0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招生说明

  1.2017年我校计划招生约1600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2.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3.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政策

  ①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修业年限:3年;收费标准:0.8万/年/人。

  ②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半脱产;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收费标准:1万/年/人

  注: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1.6万/年/人,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1.8万/年/人。

  二、报考学历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报导师姓名。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在湖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的考生于11月2—9日在学校财务处的自助支付系统(网址:http://epay.hbut.edu.cn/wsyh/)上交纳考务费,现场不再收取报考费。报考费用标准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3.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考试地点:由所在报考点安排。

  (三)初试科目详见简章后面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17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专业笔试及面试;③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专业主干课程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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