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
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25日(6小时科目为26日)。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