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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7 年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3-31 14:40:1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专业介绍

  (一)学科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金融硕士)设置在金融学院招生。专业代码:025100。

  我校金融学院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组建于1951年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形成了金融学与金融工程两个二级学科,设立了金融学系、应用金融系、国际金融系、金融工程系四个教学单位,并且先后成立了证券期货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和民泰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金融学是我校最早建立,全校规模最大、社会影响最大的学科之一,并且曾在2002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评选为国家重点学科。作为金融学的主要建设单位,金融学院目前有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23人,讲师2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98人,行政教辅人员18人。学院拥有一批具有突出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全国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3 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9人。学院还聘请了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Joseph Stiglitz、John Williamson、Barry Eichengreen、Wing Thye Woo 在内的多位国际著名经济学家担任名誉教授和讲座教授,以及吴晓灵、吴念鲁、李扬、谢平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荣誉教授、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院拥有一支以金融学系为主体的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长期以来,金融学院一直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作为使命,也取得了显著成就。学院取得了大量优秀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在教学方面,先后两次获得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资源共享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在科研方面,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的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委托项目等数十项,在国内外发表高水平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百余部;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政策咨询、企业经营决策以及专业培训,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金融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学院已与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蒂尔堡大学、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莫纳什大学、亚洲开发银行学院、德国发展研究院等国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二)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是201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首批院校之一。该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等基本原理,深入掌握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实际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洞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广阔的国际视野,能够胜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金融管理及实际操作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设有银行管理、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公司金融与金融工程、国际金融管理、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五个培养方向。

  (三)培养特色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自设立金融硕士以来,不断探索、改进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方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目前,学院通过夏令营选拔、全国统考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机制,有效保证了生源质量。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与时俱进,注重挖掘学生兴趣及专长,将全新的实践育人理念融入各培养环节,通过引入双导师制度、打造双师型导师团队、构建以案例教学为主的课程体系,结合实习实践、行业研究、案例分析、素质拓展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金融行业应用型人才。

  (四)就业情况

  四年来,金融硕士共计毕业323人,就业率达100%。其中签约工行、农行等国有大银行总行、直属机构和分行共119人,占比36.7%;签约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共25人,占比7.7%;签约中国移动、中粮集团等国有企业财务与金融部门共61人,占比18.9%,考取财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等公务员27 人,占比8.3%,签约证券、基金、信托、保险、资产管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共91 人,占比28.2%。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017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金融硕士122名(含推荐免试生),骨干计划金融硕士1名。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金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费总额待定,学校将以2016年学费为基础,进行上调,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金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 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金融学院主页(http://sf.cufe.edu.cn)。

  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金融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9313 电子邮箱:cufemf@163.com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907室,邮编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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