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4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收费办法如下:(1)学术学位硕士生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直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缴纳学费。(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生活津贴、研究生三助、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等部分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目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二)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是指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且后面带“★”者为自设专业。
(四)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定。
(五)若2017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包括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相关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 .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