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图书情报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考工商管理(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认真、如实、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可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国际商务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会计(MPAcc)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5、翻译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6、工商管理(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7、法律(非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8、法律(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9、图书情报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