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习形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型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都可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推免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10月25日后公示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该专业为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