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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4-20 13:33:0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 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考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五)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 试

  1、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七)复 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考查。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综合能力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2017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栏。

  6、复试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培养和就业

  1.培养方式、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

  (十二)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教育部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财教〔2013〕221号、川财教[2014]1号文件)。同时符合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还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全体在校生的40%,具体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我院还设有多种奖学金制度: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文献阅读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党员和考博奖等多种奖项。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办

  电 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 真:(028)87044303

  联 系 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招生办E-mail信箱:yjs89101@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政编码:61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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