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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4-20 14:14:45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6日(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 单独命题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接受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受

  1. 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绝大部分学科、专业均接受推免生,具体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2.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4.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2)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3)调入学术型学位相关专业必须要求其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型学位专业。

  (4)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

  (5)报考照顾专业的只允许在照顾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非照顾专业。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和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 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时由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需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或认证。

  第二十三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底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复试实施方案通知时间为准。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3)。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专业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报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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