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12月1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因此,有关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4.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二)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26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7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是否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对该类考生进行加试的招生学院名单另行公布。
(四)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审查,请有关考生在来校参加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本单位是否定向培养。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应满足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
●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考生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复试时确定。
(六)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满足招生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八)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书籍作为参考。
(九)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应用统计、金融、法律、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类别9,000元/学年;工程、农业、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等类别10,000元/学年;艺术1,2000元/学年;公共管理1,500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别中,国际工商管理(IMBA)50,000元/学年,其他工商管理(MBA)20,000元/学年。
(十)学业奖学金奖助对象与标准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在职研究生(MBA和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政策由管理学院另行制定),有关标准如下:
1.学业奖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全额学费+0.2万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全额学费/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半额学费/学年)。
2.国家助学金:每生0.6万元/学年。
(十一)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http://yz.lzu.edu.cn)。
2.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往年试题:硕士研究生往年业务课试题,请于九、十月间与报考学院联系。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