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型学位报考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精神,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要求:
(一)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8日-10月10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于部分专业做了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8、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要求:
1、青海省考生在青海省招生考试服务大厅(五四西路33号)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同时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