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复试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考生报考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我校将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新生入学等阶段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必须先在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各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复试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口所在地及定向就业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我校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照顾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工作单位和户口均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非应届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我校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2017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学制: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法律(法学)、金融硕士、保险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 10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19000元/生·年;法律(非法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8000元/生·年;翻译硕士 72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艺术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兽医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
(三)校区: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硕士培养校区为航空港校区,其余专业培养校区为武侯校区。
八、复试及录取:
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可扩大复试比例。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九、其他事项:
(一)特别说明:具体报考政策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希望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31;学校网址:www.swun.edu.cn或http://222.210.17.133/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