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后,并在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511报考点缴费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善楼(原2号楼)2楼财务处;现场确认地点:至善楼(原2号楼)5楼研究生处。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复试时需提供准考证,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到本人报考点查阅考场。
(四)初试科目我校各考试科目中,除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外,其他各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详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审计硕士(MAud)考试科目:英语100分、综合(数学、逻辑与写作)200分;考试方式全国管理类联考联考。(咨询电话0991-7842073、7842075 联系人:李老师)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约在2017年3月中旬-4月中旬,具体安排以我校网站通知为准。
(二)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和录取办法,并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我校实行差额复试。考试形式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以及部分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2016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需加试。
八、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九、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别。凡属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和入学两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学制、修读年限、办学地点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2年。
(二)办学地点:新疆财经大学。
十二、 学费
根据国家和新疆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7000元/年。
十三、奖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覆盖全部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年,调剂考生2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四等2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1200-36000元/篇,学术论坛优秀论文200-1000元/篇。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5000-10000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300元/月,助管岗位400元/月,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支付。
十四、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研究生处
邮编:830012
电话:0991—7842074、7843402、7843403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