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全日制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依据河北省最新学费标准或备案价格执行。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另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助学金”。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3、2017年我校基础学科为:数学(一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类)、计算机技术(二类)、生物分子组学(一类)、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一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二类)。
四、国家相关政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根据教育部及国家卫计委相关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规培期间须取得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规培期满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是取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前提,即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毕业时可获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以实现“四证合一”。因而,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对于已经获得规培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另据《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规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的资格审查,执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目前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标出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含推免)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17年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数11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中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5、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6、学科综合中,除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教育部命题外,其余包括西医综合(学术)、基础医学综合、护理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心理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中医基础综合等均为我校命题。
7、翻译硕士第二、三、四单元考试科目由我校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命题。
8、凡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为现场报名点,先网上报名交费,后去现场报考点确认,考试时按准考证相关说明到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具体地点考试。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