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7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9人,共计131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
单独考试仅在学术学位的光学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专业招生。单独考试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报名不再通过统考报名系统报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现场确认所需其他材料请查看相应报名点公告。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五、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机械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