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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4-22 17:14:5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八、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12门,其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三为全国统考,哲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卫生基础综合、医学综合、生物综合、护理综合、数学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及联考西医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

  1.哲学综合(611)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

  2.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

  3.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4.药学综合(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

  5.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6.医学综合(612)包括内容与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内容相同,满分150分;

  7.生物综合一(613)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

  8.生物综合二(617)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300分;

  9.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10.数学综合(614)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300分;

  11.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及现代管理心理学,满分300分;

  12.联考西医综合(699)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满分300分。

  九、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报考情况酌定。

  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应用心理13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相关通知。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五、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十六、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硕士生招生相关资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yzb@tmu.edu.cn

  咨询电话(传真):022-83336930

  纪检监督电话:022-83336879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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