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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22 17:36:2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学习形式及招生人数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招生规模数(含直博生、推免生)为1880人(全日制1350人,非全日制5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9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30人。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二、培养机制改革、修业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确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5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7000元确定。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室)、学科将根据学生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1、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的接收办法执行《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

  2、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的条件是:

  (1)推免生所读本科院校应具有全国推免生资格的高校,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2)申请人应拥护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申请程序详见校园网上《东北林业大学关于2017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取得国外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提供的学历认证。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至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2)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前往东北林业大学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下载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6、关于报考法律硕士的说明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并且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并且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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