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专接本考生要求其专科为三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习方式
1.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总人数(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按2016年招生规模拟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各学院具体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 硕士研究生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系按2016年的招生规模拟分配,2017年计划招收名额在2016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变化,其中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最终接收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根据往年招生情况,除个别专业外,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合格,均可被我校录取。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我校不接收在读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场信息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3-4月进行,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3. 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