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其中临床医学硕士学制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21000元。
3. 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每年800元。非全日制学校不安排住宿。
4. 奖助政策:
(1)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② 优秀生源奖励:按生源类别和考试成绩,最高可奖励8000元,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③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新生(破格录取除外)入学学年均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④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⑤ 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
⑥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⑦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 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
②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③ 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② 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
七、其他
学校坐落河北省邯郸市,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中华南校区、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东区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在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包括部分课程学习。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和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hebeu.edu.cn/
研究生部网页:http://yanjs.hebeu.edu.cn/web/index.aspx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和传真:0310-857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