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注意事项
1.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报时提供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是用于后续的短信通知、发调档函、寄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的联系方式,非常重要,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考生预留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请确保在正式录取(2017年7月)前不予变更,如因考生变更而无法及时送达消息或通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等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予以处理(修改周期估计一个月);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在线打印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程序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进行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周期估计一个月)。
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经毕业学校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后即可在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学历未注册前只能获得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7年4月初(具体以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另行公布);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体检、政审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经批准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栏注册打印)。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