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硕士 研究生 类别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类。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 招生 专业与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硕士 研究生
1、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我校 2017 年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型专业 113 个,专业学位类别 18 个(包括37 个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名额和考试科目等参见我校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前面标注“(全日制)”即为全日制招生专业,全日制专业研究方向代码为“30”以前的代码。本年度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招生计划 1695 名,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2、推免研究生占用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我校除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非全日制 硕士 研究生
我校 2017 年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18 个(全部为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651 名,具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名额和考试科目等参见我校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前面标注“(非全日制)”即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非全日制专业研究方向代码为“30”及之后的代码。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 报名参加全国 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三)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 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详见我校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仅限我校以下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学位各专业和工程硕士、农业硕士、中药学 3 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
(五)对考生报考的其它要求具体见我校 7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