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 学习形式
(一) 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 全日制
2017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800 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 余名。
(二) 非全日制
2017 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0 余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五、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7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至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
(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
4. 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均接收全日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
六、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 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16 年 10 月 10 至 31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9 月 24 至 27 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数据有效。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导师查询空间”查询导师信息,选报导师。
(二) 现场确认时间: 2016 年 11 月 12 日前(具体时间由各考点自行确定)。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选择报考点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公告。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