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形式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220名(含推免生和直博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340名,专业学位硕士生880名。
2.非全日制
2017年我校在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2名,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我校业务要求(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方可报考我校接收同等学力报考的相应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长安大学201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长安大学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考生需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经军队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批准可报考研究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细规定见《长安大学201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