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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4-25 09:53:3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现为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校。

  第三条 2017年我校在15个学院42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授课地点在我校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17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26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86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25人。

  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信息后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四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五条 2017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南京地区的考生在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209)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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