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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01 17:19:1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招生概况

  2017年我校有75个学科、专业及20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翻译、文物与博物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共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20人左右(仅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017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非推免考生,可于报考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二、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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