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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01 17:19:1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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