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校军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80名(含专业学位硕士84名),各学科专业计划详见附表;无军籍地方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明确,以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机关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2017年我校招收军人研究生类别包括军校应届本科毕业学员、军队在职干部和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凡符合教育部和军队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愿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2.军队院校(含本校和外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学员,可以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但须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学科专业与所学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2)拟报考我校的其他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学员,学业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各院校推荐各专业报考数量不得超过本校相应专业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3)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经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4)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第2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选“201英语一”,第3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选“301数学一”。
3.全军部队(军兵种不限)在职干部,可以报考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但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2)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3)报名确认后,将所在师级单位干部部门正式开具的报考介绍信邮寄我校审核;(4)我校准考审核时,其所在单位干部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的个人报考信息,已进入全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准考考生数据库。
4.地方普通高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考我校非军事学学科专业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须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学科专业与所学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2)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经驻所在高校选培办和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3)报名确认后,将驻所在高校选培办出具的介绍信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邮寄我校审核;(4)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第2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选“201英语一”,第3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选“301数学一”。
5.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二)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
1.凡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地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我校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
2.我校仅在部分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非军事学学科专业(已在招生目录相应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备注栏中明确标示),招收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对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身体条件要求。
4.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参军入伍,不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
※注:我校招收2017年无军籍地方研究生相关政策规定,以上级机关最新文件或通知精神为准,我校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