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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25 15:52:2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

  (1)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要求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中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九)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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