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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4-25 17:08:0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注:

  1.表中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计划、单考生计划和统考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是学校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条件,实现高层次人才协同培养的一种创新模式。2017年拟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分别设立水运科学、交通通信信息和交通运输科学三个研究生教育中心,利用三个中心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国家级科研平台,依托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懂交通、爱交通、奉献交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在教育中心学习的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从第二年开始,教育中心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在教育中心开展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助研补助。教育中心和学校各为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教育中心学生与其他学生享有均等的奖助和其他发展机会,同时,教育中心还协助推荐就业单位。

  3.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按批准标准收取。

  4.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表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学费、

  拟招生人数情况一览表

  序号院系代码院系名称专业

  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年)学费/年拟招生

  人数 1 001 航海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4 9000 40 2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4 9000 17 3 00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4 9000 10 4 00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4 9000 110 5 004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4 9000 35 6 004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4 9000 40 7 004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4 9000 5 8 007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3 16000 30 9 010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4 9000 5 10 013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2 30000 25 11 013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2 30000 205 12 013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2 25000 200

  注:

  1.实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按批准标准收取。

  3.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十、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命名)奖学金、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

  1.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覆盖面100%。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可申请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奖学金标准由相应学院参考学校标准自行制定。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生,硕博连读确认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专项奖学金,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后文《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简介》部分。

  5.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奖助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相关的校发文件。

  十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标准

  我校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十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三、其他

  l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单独考试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及《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http://grs.dlmu.edu.cn/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819-php-1。

   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查看,我校具体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上查看。

  本简章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大纲等专业知识有问题,请直接咨询各院系。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系)名称      
航海学院 0411-84726238(全日制)、0411-84729640(非全日制)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全日制、非全日制)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9706(全日制)、0411-84727396(非全日制)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0411-84729330(全日制、非全日制)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0411-84724349(全日制)
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全日制)
法学院 0411-84729814(全日制、非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4490(全日制)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0411-84729550(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11-84728926(全日制)
数学系 0411-84729207(全日制)
物理系 0411-84723326(全日制)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411-84723313(全日制、非全日制)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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