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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4-26 09:56:2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六、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

  报考我院税务硕士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税务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五)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4日下午 英语二(满分100分)

  12月25日上午 数学三(满分150分)

  12月25日下午 税务专业基础(满分150分)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税务专业基础由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mt.gscass.cn)。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复试办法及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的相关公告,或向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相关考生应在报名前与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联系确认。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的调剂复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发布前后在该中心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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