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面向二十一世纪,面向当代市场经济需求,培养专业基础厚、创新意识强、适用范围广、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强烈职业导向的金融领域应用型管理人才与与适应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下,认真研究金融学科的理论和实务,打下坚实的理论功底,掌握必备的高级专业知识。
3.理论联系实际,既能进行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又能从事金融业的实务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决策和业务活动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运用该语种从事相关的理论研究与业务活动。
二、学科简介
金融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的优秀教师组成。金融学专业是学校建校以来设置最早的专业之一。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学院教学与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本专业在投融资理论、区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银行与保险实务、证券投资分析等领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省内同行业之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当中亦占据一定地位。本专业2003年本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本专业被评为河南省名牌专业建设点。2008年被教育部确立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本专业师资力量较强,有一批学术功底深厚的专家作为各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三、研究方向(四号、黑体)
本专业目前设置以下研究方向:
1、金融投资理论与实践
2、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
3、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
4、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
5、保险理论与实务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首先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学习。
2.硕士研究生完成部分公共基础课与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之后,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情况,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
3.本专业实行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教研室(研究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4.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以自学为主,重点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生提出问题,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引起学术讨论和研究。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5.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发现典型,重点培养,带动一般。
6.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修养,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4.本专业即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又具有极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一定时期的社会实践,熟悉我国金融业务活动,在学期间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个月。
五、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1.实行学分制与学习年限相结合的方式,学制一般为三年。
2.经导师组同意,对于优秀的学生可以准予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毕业证、学位证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制定的时间签发。
3.研究生在校学习的前4个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5至6学期为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能如期进行论文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原则上应在4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课程设置
本专业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几个类别。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详见附件1
七、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对于已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社会实践活动方式或途径。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各类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学院鼓励研究生参与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实践能力的培养也以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学院在研究生结束社会实践活动后将对之进行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合格与不合格)。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硕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选题应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应体现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一定的新见解。论文要求结构严谨,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将在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尽量查阅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指导教师、导师组、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行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完成后,由学院组织对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书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标准。符合研究生处下发的有关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完成后,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具有硕士导师以上资格的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采取匿名方式。评阅通过后,方可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由院系或学校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内所有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经培养单位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经济学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