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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26 13:37:3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院税务硕士培养目标是:立足海关行业,面向国内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报关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海关税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掌握高级税收实务的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涉税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及学制

  本年度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40名(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分为两个方向:

  (一) 01税收管理方向。名额为20名,学制二年。

  (二)02 海关税收方向。名额为20名,学制二年,不转户档,不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海关税收相关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教育部公布的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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