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共计 12.8 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 6.4 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奖学金:按照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入学
新生于 2017年 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课程设置及培养目标
入学新生经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的基础训练后,进一步学习证券市场、货币金融、国际金融、金融工程等方向的高级专业课程。该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践,具备比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可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工作。
九、住宿
按学校规定,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 010- 6274 7014/6274 7015
电子邮件: admission@gsm.pku.edu.cn
网 址: http://www.gsm.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 107 室,邮编为 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港澳台招生:
咨询电话: 010-62751354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网 址: 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