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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者按我校网上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表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时补交)。
3.调剂生复试遵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