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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8-01 17:19:4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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