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
1. 2018 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 2 门。 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九、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进行差额复试, 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十、学费
十一、 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注意事项
1. 2018 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可适当延长。注: 025100金融、 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学制为 2 年。
2. 2017 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 3213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18 名。2018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 各学院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 2017 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MBA、 MPA 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 所有录取考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应届生无法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 不发派遣证。
8. 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29 研究所(成都) 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 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在研究所培养,毕业后通过考核可留所工作。
9. 2018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