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 2017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3950 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 2240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 171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1929 名。
我校按照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 2016 年招生计划制定的,2017 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 2017 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6)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考试方式码:25;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考试方式码:21)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 2017 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程管理硕士 ME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 2017 年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 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我校 201 7 年招收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1 606/t20160612_281060.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tm 进行。
(五)单独考试(考试方式码:23)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法学两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考生经相关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方可报考。联系电话: 27404743。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生成 9 位报名号后,表示网报成功)。
正式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具体时间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天津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请不要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具体填报要求请查看网报中天津市关于报考点相关规定。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四、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