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0 景观规划设计、511 艺术设计、513 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为 6 小时,从上午 8:30~下午 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科目 446 城市规划设计、823 绘画测试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请考生自备绘图图纸、工具及午餐,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6.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 2017 年继续在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7.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获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选择“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不再办理入伍手续,与我校、驻校选培办重新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继续保留国防生身份直接读研(不享受干部身份,无工资)。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一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10.金融硕士
我校 2017 年在“025100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为“中欧金融硕士项目”,该项目为单独收费项目,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789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