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不得跨专业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1、2、3条。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或(二)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2人左右。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3)计划招收15人左右。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左右,其中理工类学科专业不低于招生规模的70%。
(四)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考生需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经军队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批准可报考研究生。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