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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4 15:44:1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1.福州大学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共建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为提高福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跨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机制,积极探索我校具有晋江特色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概称为“晋江模式”。该模式以“跨学科、多资源、重实践、提能力”为主要内涵,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推进政、校、企战略协同,建立与政府、企业、行业紧密的实质性合作培养机制,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人才的新模式。在学校各项奖助政策基础上,“晋江模式”将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可以按“晋江模式”进行培养,具体由各学院根据校企合作情况和专业实践的需要,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一步明确。

  2.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与福州大学在“有机化学”、“无机化学”两个专业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25人)。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具体情况我校将在官网招生简章中做介绍,考生报名时请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方便联系。

  8.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9.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10.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1.本内容如果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12.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欢迎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

  各学院、专业报考具体细节可通过附件《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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