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信息),现场确认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予考试。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联系、传真电话66251735)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五、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到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3、我校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公布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届时符合条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六、体检
所有考生均需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见复试通知书要求。体检医院为海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申请须在拟录取名单上报前(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的5天内),过期一律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管理规定”栏相关文件。
2、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3、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ttp://www.hainu.edu.cn/zy_yj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电子信箱:hnyjs@hainu.edu.cn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