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七)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18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