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1、全日制招生专业
(1)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
(2)其他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若有变动,以国家、省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目前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1)工商管理(MBA):学费总计35000元;
(2)工程管理(MEM):学费总计不少于28000元,以省级行政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3)法律(法学): 学费总计30000元;
(4)法律(非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3.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若有变动,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1)设立一志愿优秀生源奖励制度(标准:3000元/生);
(2)设有国家助学金(标准:非定向就业研究生6000元/生/年);
(3)设有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
(4)设有学业奖学金;
(5)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6)提高了研究生“三助”岗位资助力度。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以国家、河北省、学校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培养方式与录取类别
(一)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此前提下,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化,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