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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9-25 16:39:46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考点留存)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包括复试、录取和入学后均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对填报报名信息时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邮寄纸质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再确定是否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8年3月底或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亲自到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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