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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6 10:30:5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一、奖助政策

  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等级 条件(满足一个条件) 标准(元)
一等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60分及以上 10000
二等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 6000
第一志愿考生
三等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 4000
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①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 奖励标准(元/年) 获奖学生比例
一等 8000 ≤15%
二等 5000 ≤25%
三等 3000 ≤60%

  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九)择优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二、其它事项

  1.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1. 2018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请考生查询。

  2.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18175985066。

  3.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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