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三、其他
(一)除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所有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受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0%,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一天工作日和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设置五个培养方向:(1)法律与金融 (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录取后选择确定。
(四)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学校东方法学网(网址:http://www.law.ac.cn)。
(五)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学校东方法学网上相关信息。
(六)目前商学院(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硕士)、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政治学研究院)(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传媒法制)、社会发展学院(社会法学、社会管理、社会工作)、外语学院(翻译硕士)等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就读。根据学生人数和住宿条件学校可以调整当年度学生就读校区。
(七)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欲购买参考书籍,可与上海法律图书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电话:021—62071636)。
(八)如在2018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东方法学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传真:021-62071672 邮箱: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