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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6 11:46:55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公布的《华侨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zs.hqu.edu.cn/info/1013/1584.htm)。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03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复试分数线一般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3月中旬公布)执行,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研招办和各学院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各相关学院将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125100,厦门班):22000元/人·年;

  工商管理(MBA,125100,泉州班):19000元/人·年;

  新闻与传播:17000元/人·年;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英语笔译、公共管理(MPA,125200):15000元/人·年;

  旅游管理(MTA,125400):13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11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项目及标准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查看(http://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部分奖助文件在修订中,后续评选条件或金额可能会有调整))。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十二、住宿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统计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6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JM教育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学院(中心)。

  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等教学资源共享。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四人包间(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等,住宿费1300元/人·年;两人包间(仅厦门校区提供,且须根据学校当年住宿情况而定),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等,住宿费1900元/人·年。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开学报到时由学院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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