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1994年,集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集美航海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合并组建集美大学。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学校现有21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经济、法、教育、文、理、工、农、管理、艺术等综合性的专业结构体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其中2个特色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体育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56个硕士二级点);有30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分布在农业、工程、教育、税务等4个类别。
学校有教职工23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6人,入选福建省优秀人才、杰出科技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奖等高层次人才项目85人次,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4个。水产学入选福建省企事业人才高地。
学校现有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6000余人、各类研究生1200余人。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各11个,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8个,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
学校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校园建筑特色鲜明,有8栋嘉庚建筑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新校区建筑群荣获“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283.8万册,中外文纸质现刊2000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7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
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航海教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是我国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的教学实习船“育德”轮总载重达6.4万吨,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教学实习船;水产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学校现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1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40余项。学校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牵头组建“福建游艇产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参与创建“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各类研发平台近50个。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面向东南亚、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学校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及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标协会(IALA)、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等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学校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展战略合作,共建出国留学培训基地;是福建省较早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较早具备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华侨学生资格的院校;是教育部授权对港免试招生院校和对台湾学生单独招生院校之一;是交通部海事局批准大陆唯一具有开展台湾船员无限航区海船船员适任培训和履约过渡期适任培训资格的院校;是香港特区政府“青年内地交流计划”福建省唯一资助单位。作为国家汉办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的主要院校和福建省首批“海外华文教育基地”,连续十二年向菲律宾、泰国、印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